2026年6月 (第380期)
一、壁掛式 5G/Wi-Fi 路由設備之黏膠支架與磁吸固定安規要求
根據IEC 62368-1:2023第 8.7.2 條之適用性評估,設備由「壁掛支架」與「主機」組成,支架透過自黏表面固定於牆體,主機則透過磁鐵吸附於支架上。主機重量約2kg且安裝高度低於2m,因此歸類為MS2等級設備。
對於這類複合式安裝(黏膠+磁吸)的設備,以下評估判定:
1. 支架固定於牆體間的固定是否屬於檢測範圍?
根據條款 8.7.1 的註解,測試重點在於「設備與掛載裝置」間的連接,而非「掛載裝置與牆體」間的固定。所以不需考慮支架與牆體間的固定。
2. 主機是否需執行條款 8.7.2 的「測試 1」?
需要通過 8.7.2規定的施加力測試(Force Test),則該裝置可被視為已可靠固定。
二、 BSMI與TAF規定BSMI測試報告需由國內實驗室製作
BSMI認證主管機關(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近期發函至國內認證實驗室,明確指出測試報告若交由境外分公司、同集團公司或客戶等境外機構製作,即使測試工作及最終簽署均由國內TAF實驗室完成,仍不符合BSMI認證作業要求。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通告台灣的認證實驗室說明認證報告不得由台灣以外的實驗室進行製作,各家實驗室若利用同公司境外分公司或相關合作機構組織及境外人員製作BSMI測試報告,然後由台灣的認證實驗室簽屬,該合作模式不被標準檢局與TAF認可。
此外測試報告執行流程包含技術文件審核並非僅有測試執行階段,因此整體認證活動都需由BSMI認證的台灣實驗室與相關人員執行。
三、 BSMI公告: LED 燈具控制設備法定檢驗要求
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於 2026年3月17日公告LED燈具控制設備法定檢驗要求,公告文號「經標檢政字第11530002820號」以確保消費者權益及使用安全。
公告重點:
- 納入檢驗品目:LED 光源控制裝置(LED Driver/驅動器)正式列入法定檢驗範圍。
Note: 僅限a. 獨立式光源控制裝置(Independent Controlgear)與
b. 具外殼保護之內置式光源控制裝置(Build-in Controlgear)
- 依據法條:商品檢驗法第3條、第5條第2項、第10條第1項、第35條第3項、第39條第2項。
- 檢驗規定:涵蓋安全(CNS 61347-1、CNS 61347-2-13)、EMC(CNS 14115、IEC 61000-3-2:2024)、RoHS(CNS 15663)等標準。
- 實施日期:自2027年1月1日起,必須符合 BSMI強制性認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