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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 Hsu Ting Hsu

2026年2月 (第376期)

 

一、 輸入400Hz的SMPS申請資通訊或醫電設備安全標準安規絕緣要求

交換式電源供應器SMPS本身就是一種需要搭配終端產品(end application)條件使用的零部件(component or sub-assembly),因此電源製造商的標準品規格書(Product SPEC)往往需要將所有可能的終端產品使用場景(possible end application conditions)都包含進去。在實際的案件申請上,就常常遇到客戶需要將應該是選定的申請條件,交叉組合一起評估,例如:

-       資通訊標準IEC 62368-1與醫療電氣設備安全標準IEC 60601-1 一起評估

-       Input Frequency:47-63Hz與50/60Hz or 400Hz一起評估

-       過電壓等級(Over Voltage Category):OVC II 與 OVC III 或OVC IV 一起評估

-       海拔高度(Altitude):3050m 與 5000m 一起評估

-       最大操作溫度(Tma):50°C full load與60°C half load

以上這些條件,都會增加產品設計的絕緣距離(Clearance, Creepage)、測試複雜度(Normal Operations),與零件選用的限制(Critical Components),建議製造商研發工程師(EE/ME RD)接到這些需求,應該先跟安規工程師討論對應的要求,確保設計符合要求。

其中Input 400 Hz的運用場景,常見於航空與地勤維修相關產業,機場常設有400 Hz的地面電力供應單元(Ground Power Unit),以便飛機在停機坪上關閉引擎後仍能獲得電力。400Hz AC Power的特性,會造成Y-Cap/Bridging-Cap的漏電流增加,若要直接在Input 400Hz條件下,還要兼顧EMI對策需求與符合資通訊產品標準與醫療標準漏電流的要求,將會造成很多額外的驗證工作,實務上也很不容易達成。

醫療電氣設備安全標準(IEC/UL AAMI/EN 60601-1),對於漏電流的限制值比資通訊標準(IEC/UL/EN 62368-1)低很多,400Hz 條件下,產生Touch Current/Leakage current 測試異常的情況很普遍。建議可以重新定義終端產品使用場景條件,減少申請問題,同時加速申請時程。

二、 三層絕緣線用於變壓器,不一定具備加強絕緣等級

在標準情況下,三層絕緣線具備加強絕緣(Reinforced Insulation)的絕緣能力,但在以下特定情況下,製造商即使採用三層絕緣線(Triple Insulation Wire),還是要「額外接地或額外絕緣」,通常源於以下三個原因:

1. 絕緣系統(EIS)認證的侷限性(UL 1446 System):
許多絕緣系統在申請時,為了快速通過測試,僅將三層絕緣線(Triple Insulation Wire)列為「基本絕緣(Basic Insulation)」或「非重要組件(Minor Component)」,在這種情況下,系統報告就會標註:若要達到安全規範,必須配合接地或額外的絕緣層

以下是UL絕緣系統的典型標示,註解該絕緣系統內的特定三層絕緣線還是要「額外接地或額外絕緣」。

2. 爬電距離與空間距離(Creepage/Clearance):
即便三層絕緣線線材本身絕緣夠強,但如果變壓器(Transformer)的結構(如Bobbin邊距)無法滿足安全標準對「距離」的要求,安規機構就會要求透過接地來降低對絕緣等級的要求。 

3. 特定的用料等級(Conditions of Acceptability):
某些三層絕緣線用料在特定溫度等級(如Class F, 155°C),其物理特性可能被認定在失效時無法維持加強絕緣,因此需要額外物理隔離。

如果三層絕緣線使用需要接地或額外的絕緣層,但又沒有此設計架構,絕緣能力就只能視同漆包線等級,且未經過相應長期老化試驗驗證過;或是更換用料,改用下圖架構內的用料,這樣就不需要額外接地或是額外的絕緣層。

三、 巴西 ANATEL發佈進口新要求

巴西國家通訊管理局(ANATEL)於 2025 年 11 月 25 日發布的《18086 號法令》,自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所有在SISCOMEX(對外貿易系統)清單的電子電信產品,進口時必須經由 ANATEL 批准,並遵守以下規定:

強制要求:

- 所有在 SISCOMEX 系統列管的電子電信產品,進口前需取得 ANATEL 認證。

- 證書持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依據民法可進口已獲核准的產品。

- 進口商在申報單「附加資訊」欄位,必須填寫產品的 認證代碼及其他必要資訊,以確保產品能順利清關。

與舊版《4521號法令》差異:

- 進口商必須提供認證代碼。

- 明確規範證書持有人或代理人的進口權利。

- 強化了清關過程中的合規要求。

官方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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